本页主题: 可以,这很有AO的版主风格(只要你看得懂,随你封)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mamiao
级别: 小黑屋


精华: 0
发帖: 10
乐谱: 0 篇
音符: 0 个
贡献: 0 点
爱: 0 点
在线时间:12(小时)
注册时间:2017-09-02
最后登录:2017-11-22

 可以,这很有AO的版主风格(只要你看得懂,随你封)

管理提醒:
本帖被 無幻剎那 执行锁定操作(2018-07-30)
https://www.astost.com/bbs/read.php?tid=11016561

既然这个被锁了,那么我就最后弄一个吧,你们要删就删,随你们的遍。反正发完这个我也不会在这里混了,按照你说的,爱封不封,反正都一样。

上面的链接我从一开始就在强调3个问题:

1. 为什么不给我通知就封我?
2.为什么用3年前的帖子来封3年后守纪律的我?
3. 为什么我这会员违反版规被处罚了,管理们没几个遵守某几条坛规的却没人管?


其他的不说了,上面的链接我说的够清楚了,我等了半天,写了那么多,没一个人正面回答我:

第二章第二十四条:
会员有发帖或PM管理人员寻求帮助的权利。

第三章第三节:

第五十条 版主在实行管理操作时,必须输入理由,并PM告知当事会员


既然违反版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封,那么某些人自己扪心自问到底有没有依照上2条办事

Quote:


你要給個說法現在不就給了,那麼多廢話想證明什麼?
首先如果你沒有轉載那資源的話就不會有現在這情況,再說這裡不是你的地方,別擺出一副是高層什麼都知道的口氣

所謂入鄉隨俗,要是不爽的話出門右轉好走不送,再吵鬧的話小號見一個封一個我們不歡迎你

再後回覆下去也沒有意思,此帖鎖上


可以,这就是事务区的版主的最后回复,我那么多废话都看不懂,我只能怀疑你智商有问题或者刻意回避某些问题,在此:

第二章第二十四条:
会员有发帖或PM管理人员寻求帮助的权利。

第三章第三节:

第五十条 版主在实行管理操作时,必须输入理由,并PM告知当事会员


[quote]既然违反版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封,那么某些人自己扪心自问到底有没有依照上2条办事?

给个说法连几个问题都看不清楚,这眼神我劝你好好看看眼科去。

入乡随俗对,自己制定的东西都不遵守,还一堆人不干活,不敢出来和我正面理论,最后就换一句再吵见一个封一个,那么:

你有本事直接关闭论坛注册,不然有我一个你封了就会有第二个,我当然也不信我是第一个被你们这样封的。

自己请好好看待问题,找出解决方案,并且,别一天到晚缩在后面。

在讨论下去没意思,你哪只眼睛看到有在讨论的?真正回复我的几个人?回复我问题的几个人?
最后再来一次:

第二章第二十四条:
会员有发帖或PM管理人员寻求帮助的权利。

第三章第三节:

第五十条 版主在实行管理操作时,必须输入理由,并PM告知当事会员


[quote]既然违反版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封,那么某些人自己扪心自问到底有没有依照上2条办事?

这个问题你看懂了就封了我吧,反正AO的高层,在我来这一年的活动间内,办事没效率,论坛证书过期了多久不会好,办事不负责,综合区要不是我去发一个帖子我看没几个肯干活的,明明更新了能跨区评分不是吗?说道不肯干活,每一个最后登录都是最新天数,什么都不管,挂个名的管理啊233,最后就是,坛规自己制定的自己不遵守,别人问起来不敢出来正面回答,这就是态度,嗯,难怪AO到今天也是AO。

所以最后,正好趁这个机会,能让我好好说说你们这些AO的版主了,我也不希望你们看到这帖子会有动作,我更希望你们以后变本加厉,我好看笑话。

哦对了,我会定期来看事务区有多少新申诉但是没得到正面回音的帖子的,不过放心,我不会触犯版规和坛规,因为我不准备发帖子

最后,祝分享者们每天快乐,AO的分享者们是好样的,这里还是要说一声谢谢,我以前可能不懂事,但是人都是从不懂事走向懂事的。
也希望那些位以前我外坛求过资源的楼主原谅,嗯,到这里了。

只有真正不懂事的才不敢正面自己的问题,也不敢回答别人指出的自己的问题。
[ 此帖被amamiao在2017-09-06 23:42重新编辑 ]
喜欢(0) 顶端 Posted: 2017-09-06 22:57 | [楼 主]
萌风
「yuanfen」
爱的战士 碟霸 碟神 资深会员
级别: 论坛版主


精华: 0
发帖: 1268
乐谱: 695 篇
音符: 3538 个
贡献: 267 点
爱: 629 点
在线时间:2495(小时)
注册时间:2012-01-21
最后登录:2023-11-13

 

其实我也觉得“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封”这规定不大好
干脆就改成直接封号比较适合
ASTOST会员原创合集 判定与奖励相关(提案)
于管理区讨论中,欢迎提交意见。戳我提交意见
喜欢(0) 顶端 Posted: 2017-09-06 23:50 | 1 楼
reon4213
级别: 小黑屋


精华: 0
发帖: 1
乐谱: 0 篇
音符: 0 个
贡献: 0 点
爱: 0 点
在线时间:1(小时)
注册时间:2017-08-19
最后登录:2017-10-07

 

我发的申诉求问帖半个月没人回复之后被删掉了,哈哈。
他们有人能回复你还和你说这么多(没用的话)已经很不容易了。
喜欢(0) 顶端 Posted: 2017-09-07 09:48 | 2 楼
樱落时去
补档带地址PM我
级别: 交响曲


精华: 0
发帖: 1361
乐谱: 2497 篇
音符: 34988 个
贡献: 74 点
爱: 60 点
在线时间:1977(小时)
注册时间:2017-03-11
最后登录:2024-03-19

 

楼主3年前做大保健, 做完没给钱在后门跑了!

3年后大保健的老板看监控发现楼主逃票行为后报警...
警察拘留了楼主,但楼主主张现在的自己是个守法公民,不应该用3年前的逃票来惩罚3年后守法的自己...

那么问题来!3年后的楼主 有没有罪?
喜欢(0) 顶端 Posted: 2017-09-07 14:57 | 3 楼
zetoseiba
资深会员
级别: 梦幻元老


精华: 1
发帖: 8598
乐谱: 138 篇
音符: 430 个
贡献: 118 点
爱: 0 点
在线时间:7024(小时)
注册时间:2005-11-19
最后登录:2024-09-04

 

这提的几条问题挺有趣的,好像是个会员都能解答,不过反正你也不太在意啦

1.不是大部分论坛都是永封不带通知的么,又不是初犯

2.3年前你不小心当了坏人,不过3年后你还是有犯错啊,还是因为违法了被发现原来是个曾经犯法的,不但现在的你并没有守纪律(无论是否有心,冲红灯也是有可能不小心就冲了对不对),这次还暴露了你以前也不是个好东西的事实,至于你现在是不是个东西,你可以自证

3.坛规也是会随管理年代不断在变的,对你来说坛规算家规还是律例?是不是要经你这位会员理解同意了按实际操作,不过反正不管算哪个你也是完全符合标准应该被制裁的那个啦,你都这么关心你自己了,何必还费心去关心管理大大们有没有严于律己捏

老老实实,想继续玩就用新号重新做人,觉得这论坛不值得让自己用心思融入进去的就去你的理想之地放飞自己
喜欢(1) 顶端 Posted: 2017-09-07 15:39 | 4 楼
2jelly2
エロゲーマー
级别: 叙事曲


精华: 0
发帖: 653
乐谱: 52 篇
音符: 4336 个
贡献: 15 点
爱: 11 点
在线时间:725(小时)
注册时间:2010-12-25
最后登录:2024-11-23

 

问题1:
是个问题,我觉得规则还是要遵守。
建议不要封死成只能PM通知,而是可以在违规会员登记等处说明,或是直接不作硬性规定。

问题2:
你十年前杀了人,但警察没找到凶手。
你五年前偷了东西,判刑一年,刑满出狱后你改过自新。
今天你因十年前的杀人罪被逮捕,你觉得你强调自己已经服刑一年还改过自新了就不用承担杀人罪了吗?

问题3:
如1所说,我确实觉得不守规定不好,但你这个问题也很简单。
版主没严格按照你举出的规定办事的受害者,与这里核心用户最讨厌的群体不正好完全重合了吗。
在我个人看来你被处刑就是版主在维护正义。

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你指责版主不守规定又不正面回应那方面的事,但你被处刑是没毛病的。
你把这两件事情放在一起讲,多少也会给人混淆视听的感觉,换我我也会先把要不要塞你这个核心问题先解决了,然而这个问题你们到现在也依然没达成共识。
尽管你可能改过自新了,但别人也完全有理由因为你当年的污点而戴着有色眼镜来看你。
如你所说,人是会从不成熟走向成熟,但你这事性质不一样。
就像高考作弊被抓就会成为你一生的污点,这就是信誉问题,别觉得在网上就能抛弃道德了。
喜欢(0) 顶端 Posted: 2017-09-10 14:27 | 5 楼
帖子浏览记录 版块浏览记录
梦幻旋律论坛 » 论坛事务

Total 1.252579(s) query 21, Time now is:11-23 09:23, Gzip enabled 粤ICP备05029210号
Powered by 梦幻旋律论坛 8.1104 Code © 2003-08 PHPWind.com Corporation